201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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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6-01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现对原公告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内容 单位:万元

注1:2016年度本公司预计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弥勒磷电”)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打滩水电”)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电力改革的影响导致电价结算方式的变化。

1、2015年12月31日之前,弥勒磷电与雷打滩水电的电费结算情况如下:

①雷打滩水电与供电局电价结算

雷打滩水电按照政府指导价将电上网卖给中国南方电网红河供电局(以下简称“红河供电局”),并与其直接开票结算。红河供电局收取适当的过网费及电力基金后主要销售给弥勒磷电,与弥勒磷电开票结算。具体如下:

雷打滩水电卖给红河供电局的电力总价=雷打滩水电上网电量*政府指导价

红河供电局卖给弥勒磷电的电力总价=弥勒磷电实际使用雷打滩水电电量*(政府指导价+过网费及电力基金等)

②雷打滩水电与弥勒磷电电费差价结算

根据雷打滩水电的上网电价、雷打滩水电的发电成本及对输送电线路的维护成本等因素,雷打滩水电与弥勒磷电签署《供用电差价合同》,合同约定:若雷打滩水电出售给红河供电局的电费单价低于0.2670元/千瓦时(含税)时,弥勒磷电将向雷打滩水电支付电力差价。具体如下:

雷打滩水电收取弥勒磷电的电力差价=弥勒磷电实际使用雷打滩水电电量*(0.2670元/千瓦时-政府指导价)。

若雷打滩水电出售给红河供电局的电费单价高于0.2670元/千瓦时(含税),此时,弥勒磷电不再支付雷打滩水电电力差价。

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弥勒磷电与雷打滩水电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按照电费差价结算。

2、2016年1月1日起,弥勒磷电与雷打滩水电的电费结算情况如下:

由于国家实施电力改革,依据红河供电局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雷打滩水电可以直接按照弥勒磷电实际使用的电量进行开票结算。

雷打滩水电向弥勒磷电收取的电力价款=弥勒磷电实际使用雷打滩水电电量*0.2670元/千瓦时。

综上所述,电力结算方式的变化导致本公司预计2016年度弥勒磷电与雷打滩水电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上年度大幅增加,预计金额为15,000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斜泾村

企业负责人:李兴

经营范围:供热;供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9,367.47万元,净资产为 8,254.66万元,营业收入为14,178.64万元,利润总额为984.57万元。

2、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4日

注册地址: 云南省弥勒市东山镇铺龙村

法定代表人:李兴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售电、种植、养殖。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弥勒市源源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5%,该公司同时持有弥勒磷电45%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1,605.41万元,净资产为43,121.23万元 ,营业收入为13,616.94万元,利润总额为 8,399.5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