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3,870,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6%)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7月3日钱云宝先生由于个人资金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105,000股与光大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光大证券已于2015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详见公告2015-05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现上述股份中的7,052,500股已解除质押,剩余的7,052,500股继续保持质押,并于2016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7,052,5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3,870,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6%),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26,3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补充评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是收购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51%的股权,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一卡易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5】第0085号”《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聘请天源评估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一卡易进行了补充评估。2016年4月26日,天源评估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6】第0113号”《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