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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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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16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议案1-12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林和熊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孙林律师和熊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6-04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共9名董事现场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的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刘运国、谢家伟、修山城,由刘运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咏梅、谢家伟、翟美卿,由王咏梅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谢家伟、刘运国、王咏梅、翟美卿、修山城,由谢家伟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翟美卿、修山城、翟栋梁、谢郁武、王咏梅,由翟美卿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修山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翟栋梁先生担任执行总经理职务、谢郁武先生担任执行总经理职务、范菲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鲁朝慧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陆国军先生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谈惠明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舒剑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王咏梅女士、谢家伟女士就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过程中,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谢郁武先生、范菲女士、鲁朝慧女士、陆国军先生、谈惠明先生、舒剑刚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聘任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人员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七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翟美卿,美国杜兰大学MBA管理学硕士,现任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兼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修山城,1965年12月生,1987年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至今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翟栋梁,1991年5月至1997年8月,历任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香江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香江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香江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执行总经理。

谢郁武,毕业于复旦大学。1994年至今,先后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顾问、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0年4月份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12月27日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执行总经理。

范菲,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2000年11月至2010 年3月份期间任香江集团行政部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 月至今担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刘运国,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成本与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与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学术领军人才(首期),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第三批特支计划入选者,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咏梅,1973年6月出生,2001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助教、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家伟,1973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华深圳分所党支部书记,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1996年至2003年间曾就业于一飞、长城等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10年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拓邦股份及广聚能源独立董事。

鲁朝慧,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工民建本科专业,中级会计师及建筑设计工程师职称。1999年至2009年在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09 年至 2013 年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历任财务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及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4 年至2015年9月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副总监职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现任香江控股副总经理。

陆国军,2012年12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任深圳香江装饰大市场及香江装饰广场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任南方香江集团总裁助理兼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香江控股监事;2007年至今任香江控股总经理助理。

谈惠明,1961年5月出生,1985年6月毕业于江西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1992年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199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87年至1990年任中国公路桥梁总公司科威特262项目财务经理;1990年至1995年任江西华兴实业总公司财务经理;1995年至2002年任江西汽车交易市场开发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南方香江集团下属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7月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10月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舒剑刚,1983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08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8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6—04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推举张忠华先生、吴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经监事会会议审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选举黄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七日

附:简历

黄志伟,毕业于暨南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2003 年至 2008 年在深圳市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部任职,历任出纳、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08 年至 2010 年在嘉汉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财务副经理;2010 年至今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财务部财务管理经理、内控监察部经理职务。2015年9月2日至今任香江控股监事会主席。

张忠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至2001年,历任香港伟易达集团审计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审计主管。2001年至2010年,先后任职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内控部内控主任、内控部经理,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惠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竞越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培训咨询顾问。2010年4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内控部高级内控专员、审计经理、内控部经理。

吴光辉,出生于1982年8月,200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士学位、法学双专业毕业证。2006年至2011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从事专业审计工作。2009年起任广州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分析经理、财务总监助理。现担任公司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