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5月9日起,将旗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三)上市交易的规则”中
“2、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聚利A与聚利B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修改为:
“2、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聚利A与聚利B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后,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办理上市交易”。
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该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7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泰”)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联泰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
一、新增销售及参与优惠活动的基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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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上海联泰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优惠活动内容
同时自销售之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联泰申(认)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可享受申(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最低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认)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具体优惠期限以上海联泰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联泰的有关公告。
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上海联泰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详见本公司公告),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海联泰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海联泰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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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7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泰
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泰金石”)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大泰金石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
一、新增销售及参与优惠活动的基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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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大泰金石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优惠活动内容
同时自销售之日起,投资者通过大泰金石申(认)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可享受申(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最低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认)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具体优惠期限以大泰金石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大泰金石的有关公告。
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大泰金石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详见本公司公告),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大泰金石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大泰金石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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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7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
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观诚财富”)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观诚财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
一、新增销售及参与优惠活动的基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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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金观诚财富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优惠活动内容
同时自销售之日起,投资者通过金观诚财富申(认)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可享受申(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最低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认)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期限以金观诚财富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金观诚财富的有关公告。
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金观诚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详见本公司公告),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金观诚财富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金观诚财富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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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