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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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6-04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至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县机电产业功能区盛园路1号(原地名: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1-14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5,782,7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83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659,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47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25,750,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5,627,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7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2,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3%。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9,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7,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3%。

议案2.00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议案3.00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议案4.00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59,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7%;反对122,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7,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29%;反对122,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议案6.00 《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9,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7,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3%。

议案7.00 《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议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议案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议案1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11.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6,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5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8%。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双环传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