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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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4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根据2014年4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2014年4月19日公司相关公告)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8月11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变更〈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变更为自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2014年7月26日、8月12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4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4年10月16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现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中国证监会前述批复的有效期等因素,公司拟调整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有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具体调整为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此次公司债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除决议有效期调整以外,原股东大会决议中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决议内容维持不变。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关于调整《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16年5月2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4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3日14点15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3日

至2016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于2016年5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6:00),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