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7日收到郑树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郑树英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树英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在公司工作,也不再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将尽快聘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对郑树英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并
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
简称:宏磊股份)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了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鉴于公司筹划重大
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7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3) 。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 2 月 17 日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继续停牌,且该议案已经在 2016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已按照2016年1月20日、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006、2016-042、2016-043)履行完毕,并办理了股权转让过户的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有关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事宜。同时,公司结合筹划重组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多次与交易相关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款进行谈判、协商。截止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手已签署了交易框架协议,并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整理、完善重组事项的议案及报备材料,待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司股票将不晚于2016年5月16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与聘请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经过协商后,本着审慎的原则,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从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同时出售上市公司资产调整为现金收购资产,出售上市公司资产事项另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为了防止股价波动,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