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牛晓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高峰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提名、选举阳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选举阳烽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任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将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3、同意将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邹建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史泽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经审核无异议后,将正式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先审核,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泽友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2、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3、同意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在珠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于广东省珠海市设立一家子公司,新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拟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0%。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2: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1、阳烽先生简历
阳烽,男,1962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处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史泽友先生简历
史泽友,男,195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工商银行总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专职派出董事;工银亚洲、工银中东、工银莫斯科非执行董事;工银瑞信、工银租赁监事。现任道生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16-05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阳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事项,我们认为:
1、选举阳烽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任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将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将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史泽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我们认为:
1、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泽友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
2、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邹建会、刘义新、吴剑
2016 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拟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投资金额:公司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转型后,确立了以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其中社区型购物中心为重点发展业态。公司充分利用政策优势、行业优势、商业零售经验优势,紧紧围绕购物中心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差异化、成本领先为发展点,积极拓展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范围主要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及其他优质项目。珠海子公司的具体信息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为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六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在珠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是否为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鉴于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信息为准。该项目总投资为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与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计划相匹配。通过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及其他优质项目的投资,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
2、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对珠海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针对珠海子公司的运营,公司将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建立投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团队建设与相关培训,确保珠海子公司的业务稳健运行,降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5月25日(周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2016年5月24日(周二)—2016年5月25日(周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5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5月25日(周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2016年5月24日(周二)—2016年5月25日(周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凡在2016年5月18日(周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审议事项的内容详见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周一)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 68364987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2。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16-05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邹建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建会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邹建会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邹建会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披露。
邹建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邹建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16-05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高峰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高峰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披露。
高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高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