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12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和许苏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和许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和许苏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会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补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和许苏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12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和许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201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函,提名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舜天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6,127,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4%,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均为会计专业人士,故本次提名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规定,因此同意股东舜天集团提名的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东的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良先生,中国国籍,51岁,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南京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苏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粮食会计学会副会长。陈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建华女士,中国国籍,52岁,博士学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三江学院特聘专家。蒋建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魏青松先生,中国国籍,47岁,硕士学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现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青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12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于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05),公司定于2016年5月20日采取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见管理人于2016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4)。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舜天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6,127,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4%。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提案外,管理人于2016年4月29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05)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126)。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12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2016年5月9日公司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送达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发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顺福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二零一五年度报告》及摘要;
4、听取并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听取并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听取并审议《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关于制定〈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陈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10.2 选举蒋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10.3 选举魏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099)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100)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议案10是股东舜天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该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4)。
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政编码:210012
3、联系人:马香香
4、传真:025-52250289
5、联系电话:025-52876100
6、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舜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9:30至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舜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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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0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8)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9)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7、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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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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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ST舜船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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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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