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通知,新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1,180,000股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5月5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新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2,785,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8%。新力投资本次质押11,1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13%,占公司总股本的4.62%。除此之外,新力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情况。
新力投资进行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目的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新力投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上市公司分红等。
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新力投资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交易或部分现金偿还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