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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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3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428,5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9号”文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428,571股,发行新股已于2015年5月实施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6,601,591股。

3、本次公司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1,428,571股,已于2015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认购对象的新增股份情况及限售期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林洋能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林洋能源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1,428,5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

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