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田畴先生于2015年11月10晚因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根据广东省江门市公证处于2016年3月9日出具的(2016)粤江江门第5043号《公证书》所公证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于2016年3年9日签署的《遗产分配协议书》,田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由其配偶蒋小荣女士及其余四位法定继承人继承(以下简称“股份继承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金莱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08)。
上述权益变动的证券过户手续已于 2016 年 5 月9日办理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股份继承人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备查文件:《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小荣女士的通知,蒋小荣女士与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银行”)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蒋小荣女士将其持有本公司7,000,000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与融和银行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6年5月9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5月9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小荣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0,04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37.52%,其中60,57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3,479,770股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5%,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小荣女士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50,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25%,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62%。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及201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金莱特: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4)、《金莱特: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30在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分
(2)网络投票
①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A、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②网络投票时间
A、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
4、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5、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2016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8、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九项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邮编:52908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2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德祥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4、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投票流程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3
2、投票简称:金莱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年度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股东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