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顾伟先生、康健先生、全劲松先生、严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小聪先生、张力先生、范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税前)如下:独立董事姚小聪先生、张力先生、范伟强先生为每人每年 7 万元人民币;董事顾伟先生、康健先生、全劲松先生、严志荣先生除公司职务薪酬外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5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5)于2016年5月11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 件:
1、顾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MBA。2005年4月至2007年5月任本公司监事;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1年09月至今兼任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年5月至今兼任深圳市瑞驰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0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2015年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兼任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顾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0,114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5%的股权,直接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905,861,135股。除2011年10月31日因公司违规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2、康健,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1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09月至今兼任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08年0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香港兆驰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康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康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75,095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6%的股权,直接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41,620,973股。除2011年10月31日因公司违规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3、全劲松,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05年任江苏宏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3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09月至今兼任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1年0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
全劲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全劲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75,096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的股权,直接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41,620,974股。除2011年10月31日因公司违规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4、严志荣,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在读,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新天下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0年8月任亚洲铝业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10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0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杭州飞越数字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严志荣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严志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姚小聪,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广州铁路分局会计师、财务处长、财务部长、广州铁路集团财务处长;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调研员。2011年8月至今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小聪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姚小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张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14年7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12年2月至今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张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范伟强,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文锦渡支行副行长;2002年至2003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公司部经理;2003年至2008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同业部经理;2008年至2015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同托管部副总经理。
范伟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范伟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桃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5月27日届满,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罗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 件:
罗桃,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任深圳新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桃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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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15:00 至5 月 27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20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顾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康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全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严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姚小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张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范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5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上述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5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12
传真号码:0755-329011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2901132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兆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