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试点进入实施阶段
银监会牵头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部署第一批试点具体工作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孙忠
投贷联动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银监会昨日披露,近期专门牵头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部署了第一批试点具体工作,但未公开披露具体内容。知情人士对上证报记者透露,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业务发展方向,监管层仍有更为具体的方案待出台,目前试点行也处于“研究方案”阶段,投资项目落地仍待时日。
4月20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根据指导意见,首批入围的试点行包括国开行、中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
不过指导意见更多是框架性指引,很多细节仍待落地,比如指导意见要求投资功能子公司与科创企业信贷纳入银行集团并表管理,但未明确投资子公司投资的股权的风险权重。根据指导意见,试点银行可以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计算分为几类,根据性质不同,或为400%,或为1250%。民生证券研究报告表示,若所投股权风险权重按照1250%或400%计算,或占用试点银行较多资本。资本占用通常是银行发展一项业务的重要考量点。
相关人士也明确,试点工作的启动到投资项目的落地仍有一段距离,目前各个试点行正在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做方案,同时也在等待“上面的落地方案”。该人士称,银监会昨日披露的内容可视为此次会议精神的总结。
据披露,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出席此次会议时提到,要充分认识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的重要意义,投贷联动既有利于提升银行业持续服务科创企业的金融供给能力,又有利于促进银行自身转型发展。
周慕冰强调,试点银行要在发展战略、机制建设、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积极稳妥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同时,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整合多方资源,通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完善科技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科创企业产业链等方式,创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银行监管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全面监测,督导试点工作稳健运行。
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有关负责人则对试点银行制定战略规划、完善组织架构、加强机制建设、规范科创企业贷款管理流程、构建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试点地区银监局相关工作。
同时,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负责人要求科技部门在投贷联动具体实施和推动过程中加强多方合作,在制定科创企业标准、建立数据库等方面做好服务,加强各地区支持科技企业的政策联动以及配合银监会做好政策的监测、评估和总结。
有关投贷联动可供参考的榜样通常是美国硅谷银行,该行在投贷联动业务方面极具代表性。硅谷银行与硅谷银行资本公司作为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旗下的两家子公司分别承担债权与股权投资任务。
平安证券在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从硅谷银行的经验来看,投贷联动对于提升银行息差有正面意义,由于投贷联动客户企业的高风险特征,银行会相应获得更高的贷款定价或转股权,这将显著提升银行盈利水平,2008年金融危机前硅谷银行的息差长期保持在6%水平,明显好于行业平均水平。不过,以高风险初创企业为主的业务模式也使得公司对于宏观经济环境高度敏感,与传统行业相比呈现更大的波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