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5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6年第5期已于2016年4月28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6年第5期的运作期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5月5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6年5月5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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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
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
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10日发布了《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7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6年5月16日,保本周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为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额度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在此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3、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至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自2016年5月24日(含)起至2016年6月22日(含)止。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收市后进行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3年,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根据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额度设定过渡期申购的规模上限,若本基金提前达到或接近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若本基金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和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实际的过渡期结束日期和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期将早于上文设定日期,届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和指定媒介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和留意。
4、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该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自2016年5月24日(含)起至2016年6月22日(含)止,为本基金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该期间,本基金仅进行申购业务,暂停赎回和转换业务。
(3)2016年6月2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本基金本次过渡期开放申购实行基金份额规模上限控制,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到期操作的规则
1、到期操作期间
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在此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选择如下到期操作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
(3)在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将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未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则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到期存续形式视其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默认操作日期为到期操作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到期操作的处理原则
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接受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到期操作的费用
(1)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基金份额的,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转出的,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但需根据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率体系支付申购补差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无须就此支付赎回费用和认/申购费用。
(2)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即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开放日常申购的期间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时,应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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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计算,以其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以此类推。
本基金保本周期和到期操作期间内的赎回费用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3)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赎回,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转换转出,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转换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出金额,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最近折算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转入金额,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对于到期操作期间内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而言,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后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对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而言,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后至最近折算日(含)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过渡期相关规定
为了保障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平稳进行,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至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即自 2016 年5 月24 日(含)至2016 年 6月 22日(含)。投资人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过渡期申购”。过渡期内,本基金将暂停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为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若本基金提前达到担保额度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1、过渡期申购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6 年5 月24 日(含)至2016 年 6 月 22 日(含)开放过渡期申购。投资者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过渡期申购业务,在此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
2、过渡期申购的原则
过渡期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过渡期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过渡期申购的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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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过渡期申购费用由过渡期申购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过渡期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在适用固定申购费金额计算申购费用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5、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方法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按担保额度对投资净额规模(含由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实行上限控制,担保额度为50亿元。
总规模控制方法:
(1)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全部确认;
(2)对于在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提交的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
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和达到或接近50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介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本基金的过渡期申购业务。若当日本基金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金额和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之和不超过50亿元,则有效申购申请将全部获得确认,若超过50亿元,则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持仓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上述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与当日申购申请金额之和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并公告。
6、过渡期内,本基金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7、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其持有相应基金份额至过渡期最后一日(含该日)期间的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基金份额折算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为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即本基金将于2016年6月22日进行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并进行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为折算日登记在登记机构的全部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五、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和担保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3年,第二个保本周期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提前达到担保额度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以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止时间相应调整。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1、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以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前述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3、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之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以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6)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本偿付责任;
(7)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4、担保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人。
(1)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
3)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在保证范围之内,且担保人在本基金项下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3)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保证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张追偿保本金额;
10)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担保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为2016年5月24日(含)至2016年6月22日(含),期间本基金仅开放申购业务业务,暂停办理赎回和转换业务。
2、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其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的费用之和,即在申购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2016年6月22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由申购人承担。
3、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保本到期日2016年5月16日(不含当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2016年6月22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4、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选择到期赎回或转换转出操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到期日2016年5月16日(不含当日)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5、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仍使用原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等业务。
6、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恢复业务的日期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的直销地点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朱江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其他销售机构
(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9)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1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31-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1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3)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zq.com.cn
(2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zszq/index/index.jsp
(2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或jijin.txsec.com
(2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10-66419824
网址:www.psbc.com
(2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2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3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32)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62
公司网站:www.cifco.net
(3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3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 www.swhysc.com
(38)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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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40)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网址:www.qzccbank.com
(4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4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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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4)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4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46)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962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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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48)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8-366-366
网址: http://www.hxzq.cn
(4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50)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网址:http://www.LU.com
(51)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021-22268089
网址: www.dtfunds.com/
(5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53)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54)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55) 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8-7575
网址:www.taixincf.com
(56)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5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58)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5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60)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6-9355
网站:www.kstreasure.com
(61)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6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067
网站:www.suzhoubank.com
(63) 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网站:www.gxjlcn.com
(6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6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6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6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68)北京格上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2350618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详见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期间和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
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6年5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6年5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10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银泰资源(股票代码:00097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