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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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2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059,09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6号)的核准文件,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6,000万股,于2015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股东36名,分别为李根龙、杨运鹏、崔茂亭、胡伟、韩遂有、王栓伟、刘晋普、宋永军、张珍、刘兴金、周有恒、张志伟、赵志玲、王祝义、周莉鹏、裴莲凤、李小峰、李全中、马随营、乔荣岑、马焱、裴守文、白朝勇、张立昌、刘守川、康慧、张战军、焦黎、张晓会、王晓丽、栗子丰、荣骏弓、姚绪涛、蔡晓葵、许建民、闵亚杰,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41,059,090股,将于2016年5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止目前,公司未实施分配、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股东李根龙、杨运鹏、崔茂亭、胡伟、韩遂有、王栓伟、刘晋普、宋永军、张珍、刘兴金、周有恒、张志伟、赵志玲、王祝义、周莉鹏、裴莲凤、李小峰、李全中、马随营、乔荣岑、马焱、裴守文、白朝勇、张立昌、刘守川、康慧、张战军、焦黎、张晓会、王晓丽、栗子丰、荣骏弓、姚绪涛、蔡晓葵、许建民、闵亚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胡伟、宋永军、张珍、刘兴金、王祝义、周莉鹏、裴莲凤、马随营、乔荣岑、白朝勇(已离任)、张立昌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张志伟、裴守文、焦黎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其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宋永军、王祝义、胡伟、周莉鹏、白朝勇(已离任)、张立昌、乔荣岑、刘兴金、裴莲凤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同时承诺: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不当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4、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根龙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其为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可视自身情况进行股份减持。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之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其每次减持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不得减持。减持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其拟继续减持股份,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不当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059,09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