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6-06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或听取的事项如下: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唐志萍副监事长薪酬标准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13.《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15.《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16.《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以上第1至13项议案为表决事项,其中第7项、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第14-16项议案为非表决事项。

(二)为便于股东投票,本公司将以“总议案”表示议案1-13的所有议案,对议案1-13的表决意见全部相同的股东,可以选择对“总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无需对每项议案逐一表决。以上议案1-13的具体内容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关蕾、周俊南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3.邮政编码:130021

4.联系电话:(0431)85096806、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17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附注1)。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填“〇”;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填“〇”;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填“〇”。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