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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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16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董事代威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代威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威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同意代威先生的辞职请求,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自辞职之日起,代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代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窦圣军先生为增补董事,详见公司临2016-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17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宁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梁军先生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5月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高宁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梁军先生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华韡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增补窦圣军先生担任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代威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自辞职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谨向代威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窦圣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二)本次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窦圣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2)本次聘任董事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及公司发展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简历:

窦圣军:男,1969年生,大学学历。曾任沈阳市易诚矿业有限公司经理,沈阳海富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沈阳东海电子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大连控股 公告编号:2016- 18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5.51%股份的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件》,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公司增补窦圣军先生担任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16 年 5 月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2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10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6日

至201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9项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修订版将于2016年5月12日前(含当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9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