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5:00 至2016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432,000股,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67.607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404,8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67.5749%。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2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32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161,3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9.3618%。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票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2016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3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3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0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5%;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1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9%。
10、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1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荆门市天华包装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于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6,1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高艳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其个人简历附后。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6,4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票1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已刊载于2016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杨祖一先生、张晓彤先生、王永新先生分别就201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刊载于 2016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附:高艳芬个人简历
高艳芬女士,1978年4月份出生,中国国籍,已婚,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8月至2001年8月在卫东机械厂乙炔气分厂任核算员;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在卫东机械厂三办任文员;2003年9月至2011年11月在湖北卫东机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任会计;2011年12月至今在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襄阳新天地建设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16年1月开始任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高艳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高艳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