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1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于2016年5月1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的通知,王柏兴先生通过“国金中利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38.13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
二、 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及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5-118。
三、本次计划实施情况:
2016年5月12日,王柏兴先生通过“国金中利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8.13万股,增持均价为14.5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本次增持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92,107,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其中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7,827 ,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0%;国金中利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王伟峰持有公司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本次增持后,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92,488,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其中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7,827 ,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0%。
四、其他事项:
1、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 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