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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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2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09:30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另有全体监事会成员及拟任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肖世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授权,对《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对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债务率水平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测算,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负债率水平,删除拟募集不超过20,30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并相应调减发行股份数量,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14.7593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14.7593万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9,6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运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其他融资方式或自有资金等解决。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其他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4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2016年5月14日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