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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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6-026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新疆城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27号)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6-027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材料”)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申请公司为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以现场会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过境公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红革

注册资本:肆仟肆佰柒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砖面、路沿石、空心砌块、承重砌块、水泥稳定土、二灰土;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城建材料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总股本4,470万股,其中本公司持股3,34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74.72%。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城建材料资产总额8,221.66万元,负债总额3,418.31万元,资产负债率41.57%,净资产4,803.35万元,营业收入3,014.36万元,净利润-116.65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上述贷款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4%,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3、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