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接27版)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1)认购费率
①认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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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认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②特定认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50)/1.00=9,886.92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6.92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2,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24%,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2,000,000/(1+0.24%)=1,995,211.49元
认购费用=2,000,000-1,995,211.49=4,788.51元
认购份额=(1,995,211.49+1,100.00)/1.00=1,996,311.49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2,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996,311.49份基金份额。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首次单笔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追加认购金额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3、代销机构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首次单笔认购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认购申请。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在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时,本基金代码为002692。
5、募集期客户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人,可直接办理认购。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应先办理开户后,方可办理认购。个人客户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的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个人客户。
3、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4、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富国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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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个人投资者产品风险确认单》和《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在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3日15:00前受理客户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三)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人,应先办理开户,开户流程详见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富国基金机构业务办理指南。
3、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人,可直接办理认购。
4、机构投资人办理认购的业务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机构业务表单下载。
5、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6、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同个人投资,请见“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7、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 80126257、80126253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电话: (010)66594946
传真电话: (010)66594946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人代表: 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95588
传真电话: (010)95588
联系人员: 杨先生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电话: (021)63604199
联系人员: 唐小姐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人代表: 王继康
联系电话: 020-28019593
传真电话: 020-22389014
联系人员: 黎超雄
客服电话: 020-961111
公司网站: www.grcbank.com
(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人代表: 杨德红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电话: (021)38670666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66568292
传真电话: (010)66568990
联系人员: 邓颜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电话: (021)23219000
联系人员: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电话: (021)33388224
联系人员: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 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余维佳
联系电话: 023-63786464
传真电话: 023-637862121
联系人员: 张煜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电话: 021-22169134
联系人员: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 1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层
法人代表: 李剑阁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电话: 010-65051166
联系人员: 陶亭
客服电话: 010-65051166
公司网站: http://www.cicc.com.cn
( 1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 凌顺平
联系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电话: 0571-86800423
联系人员: 吴强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上述基金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雷青松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