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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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59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通过南洋商业(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委托贷款人民币28.5亿元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南洋商业(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委托贷款人民币28.5亿元,上述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年利率10%。公司以自有的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广州雅鸣轩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和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为上述委贷债务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

因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贷款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