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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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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每股转增1.5股。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均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18元。

●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 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一、通过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5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二、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5年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6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按公司2015年年末总股本318,897,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377,953.8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18,897,692股增加至797,244,230股。

(四)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18元人民币。

3、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2元。

4、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历次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16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将分配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2015年度每股收益

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797,244,230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0233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10-86229867

联系部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