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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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6-01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自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涛、王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