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6年5月12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0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3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事项,随后公司启动了“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方略亿阳3号基金”的筹集、设立、报备工作。
公司在筹备、设立“方略亿阳3号基金”的过程中,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加强管理,对私募基金设立从严审核,审核周期延长,公司拟成立的“方略亿阳3号基金”未能按时获得基金备案函,导致公司在股东大会之后六个月内无法完成购买股票工作。因此,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启动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以资管方式来完成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终止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启动的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稳定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趋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启动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
《亿阳信通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议案附件。
公司董事曲飞先生、王亚忠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参与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特制定《亿阳信通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王亚忠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王亚忠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13:30
会议详细通知,请见公司同时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1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6年5月12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决定设立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启动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做出决议,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介绍
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概述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决定设立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0,956,0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资金总额不超过10,956,0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方略亿阳3号基金”进行管理,“方略亿阳3号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亿阳信通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
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以上信息,公司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有详细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2015年9月10日、2015年11月1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二、公司终止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介绍
股东大会之后,公司启动了“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方略亿阳3号基金”的筹集、设立、报备工作。
公司在筹备、设立“方略亿阳3号基金”的过程中,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加强管理,对私募基金设立从严审核,审核周期延长,公司拟成立的“方略亿阳3号基金”未能按时获得基金备案函,导致公司在股东大会之后六个月内无法完成购买股票工作。因此,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启动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以资管方式来完成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三、启动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16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2016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9,404,0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资金总额不超过9,404,000元;2016计划采取资管方式进行,公司将委托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进行管理,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亿阳信通股票;2016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上述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时发布的《亿阳信通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接洽,选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待选定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的资产管理协议时,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事项,按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启动的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稳定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趋势。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2015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0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253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
至2016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由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议案4—议案8由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3由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9—议案11由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7日、2016年2月27日、2016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的工作时间。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8158339
联系传真:010-88140589
联 系 人:葛旭萍
(三)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证明文件发送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需在会议开始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或通过传真发送到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以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7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通知函,亿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情况
本次亿阳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是2015年度融资增持事项的后续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4月14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函。
亿阳集团以自筹资金合计5000万元认购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成立的国信·亿阳收益互换交易事务型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国信·亿阳信托”),并委托国民信托(代“国信·亿阳信托”)通过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收益互换合同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由国信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
2015年4月14日,“国信·亿阳信托”与国信证券完成收益互换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171.70万股,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06%。
2015年4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融资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13号)。
2015年4月20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融资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356号),对上述亿阳集团融资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14号)。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2016年5月16日,亿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回购了国信证券持有的股份1,171.70万股,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07%。
本次回购前,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1,397,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2%。
本次回购后,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3,114,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9%。
亿阳集团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三、本次回购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亿阳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亿阳集团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