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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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16-034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举办的“福建辖区上市公司网上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dqhd/fujian/)参与交流。 活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出席本次活动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进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金城先生,财务总监庄建珍女士。届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线交流方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广大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16-035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5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31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5元。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24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6年5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5月24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5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6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5年度末总股本4022114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774015.55元。

4、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5年度末总股本40221147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01105737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603317210股。

5、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31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财税[2014]81号通知》”)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5元。(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也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R日):2016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R+1日):2016年5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5月24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R+2日):2016年5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015年度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上述三家股东以外,公司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按照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六、列示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603317210股摊薄计算的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77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96-2301955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