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8日,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成自控”)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许筱荷女士的通知:许筱荷女士2016年5月18日与魏业军先生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魏业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投资”)1.3333%的财产份额(所对应的众诚投资出资额为11万元)全部转让给许筱荷女士。上述转让事宜已经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众诚投资2016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协议已经众诚投资全体合伙人同意。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367.40万元,出资比例为44.5333%。本次转让之后,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378.40万元,出资比例为45.8667%。
众诚投资现持有天成自控750万股,占天成自控总股本的7.50%。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3.34%的股份。本次转让后,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3.44%的股份。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自控64.84%的股份。本次转让后,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自控64.94%的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情况
1、众诚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0年6月30日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筱荷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众诚投资现持有天成自控750万股,占天成自控总股本的7.50%。
2、本次转让前情况: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367.40万元,出资比例为44.5333%。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3.34%的股份。
本次转让前,魏业军先生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11万元,出资比例为1.3333%。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自控64.84%的股份。
3、转让时间、方式及转让数量、比例:
2016年5月18日,许筱荷女士与魏业军先生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魏业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众诚投资1.3333%的财产份额(所对应的众诚投资出资额为11万元)全部转让给许筱荷女士。上述转让事宜已经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众诚投资2016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协议已经众诚投资全体合伙人同意。
4、转让后持股比例:
本次转让之后,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378.40万元,出资比例为45.8667%。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3.44%的股份。
本次转让后,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自控64.94%的股份。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并不影响众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及其锁定期限。本次转让还需要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2016年4月1日公司与陈邦锐先生签署的《陈邦锐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锐先生同意认购不低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10%,即认购不低于2,084,023股天成自控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具体详见201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等相关公告。
上述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许筱荷女士增加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为公司股东众诚投资合伙人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并不影响众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及其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许筱荷女士所增加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