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6-5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分别刊登于2016年3月19日和2016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6-27;2016-53。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00至201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9名,代表股份498123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
其中:国家股股东(内资股东)代表1名,所持股份479,82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8名,共代表股份18298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494,532,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9%。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54名,代表股份3590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2%。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机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证券报记者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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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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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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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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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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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及2016年度预计额》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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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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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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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
9.1选举聂忠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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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选举严建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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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选举杨永名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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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选举郑斌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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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选举叶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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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选举刘国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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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选举孔建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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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
10.1选举张小燕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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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选举马力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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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选举陈丹红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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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选举顾新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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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其中:
11.1选举李士杰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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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选举章有根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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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选举王晓慧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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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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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斌、杨磊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董秘签字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2016-5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于2016年5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5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其中董事聂忠海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郑斌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郑斌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严建华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杨永名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4、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5、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6、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7、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叶钟为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俞昌权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王财华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11、审议《关于聘任孔建强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12、审议《关于聘任俞昌权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13、审议《关于聘任李健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14、审议《关于聘任张树潭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15、审议《关于聘任濮阳烁为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以上被选举和被聘任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2。
16、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专项基金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以“年产450台(套)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压缩机及高新工程配套基地建设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如获批准,将由国开发展基金以股权形式注入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并在股权持有期满后,由公司或第三方进行回购。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申请相关事项。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斌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杭州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0年6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3年6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任六届董事会董事长。2016年5月1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建华先生,195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1年6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连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6年5月1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永名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杭州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2013年起,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6年5月1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 钟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二汽车间副主任、总装车间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工程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4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1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俞昌权先生,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2000年1月起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6月起被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2月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换届时,被续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树潭先生,195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在公司教育中心任教师、外贸处业务员、外贸处副处长、处长兼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今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89,232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濮阳烁女士,197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浙江省审计事务所(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高级项目经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财务总监;杭州市国资委外派财务总监;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9年5月起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6月起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建强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总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汽轮机研究所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工业透平研究院院长;2013年6月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12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16年5月1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健生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进入本公司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研究所四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工业透平研究院副院长、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处处长。2014年12月5日起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财华先生,198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200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学位;获经济师职称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2007年5月至今在公司证券法规处工作,主要从事证券事务、法律事务工作;2016年4月1日被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
一、战略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郑斌
委员:郑斌、顾新建、马力宏、张小燕、严建华
战略工作组:
组长:叶钟
组员:聂忠海、俞昌权、张树潭、濮阳烁、孔建强、李健生、王钢、王刚军
二、提名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张小燕
委员:张小燕、顾新建、陈丹红、郑斌、聂忠海
提名工作组:
组长:郑斌
组员:严建华、李士杰、叶钟、刘国强、俞昌权、章有根
三、审计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陈丹红
委员:陈丹红、马力宏、张小燕、杨永名、刘国强
审计工作组:
组长:叶钟
组员:李士杰、刘国强、俞昌权、濮阳烁、王晓慧、章有根、赵家茂、金灿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名单
主任:马力宏
委员:马力宏、顾新建、陈丹红、郑斌、严建华
考核工作组:
组长:严建华
组员:聂忠海、杨永名、郑斌、叶钟、俞昌权、濮阳烁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6-5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一次监事会于2016年5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5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四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俞昌权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李士杰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选举李士杰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李士杰的简历详见附件。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李士杰简历
李士杰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历任公司供应处处长、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公司第六届监事监事长。2016年5月18日被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李士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