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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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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兆驰股份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29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兆驰股份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亿元,参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股份”,SZ.002429)的非公开发行。

●兆驰股份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除权除息后为12.28元/股。

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兆驰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投资金额人民币22亿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15-09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兆驰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12.36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认购数量由17,800.3108万股调整为17,915.3095万股,锁定期三年。

兆驰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兆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兆驰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12.36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含税))/(1+每股转增股数)=(12.36元/股-0.077元/股)÷(1+0)=12.28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兆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在兆驰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超过23,800.3108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3,954.0723万股,锁定期三年。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价格=294,156.0084万元÷12.28元/股=23,954.0723万股。调整后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兆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2016年3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兆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目前,兆驰股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兆驰股份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其于201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