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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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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民钢圈,证券代码:002355)自2016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现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购买车联网行业相关资产。因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9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6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将于2016年6月13日开市时起复牌(因6月11日、12日为非交易日,复牌日期顺延至6月13日),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并经董事会盖章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