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9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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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徐振兴、温德纯、钟田丽、刘永泽、贵立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舟波、姚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潘文戈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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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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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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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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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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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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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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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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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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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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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