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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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国成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刘军先生、独立董事孙早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情况;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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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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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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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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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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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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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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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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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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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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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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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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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2、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有: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0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赵清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6-01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6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6年5月19日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刘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黄建军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周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杨天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孙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成 委员:黄建军、杨天均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仁平 委员:王国成、周 建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天均 委员:王国成、王仁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周 建 委员:王国成、杨天均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管理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容详见2016年5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9)。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6-01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钒钛)。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0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5100万元与其他九家非关联公司共同在攀枝花市设立四川钒钛,开展攀枝花钒、钛、铁的深加工及伴生稀贵金属综合利用,其中公司持有四川钒钛51%的股权,其他九家股东合计持有四川钒钛49%的股权。2008年8月28日,四川钒钛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内容详见2008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公告》(临 2008—049号)。
名称: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国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
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四川钒钛资产总额9903.10万元,负债总额77.10万元,净资产9826.0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四川钒钛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净利润443.52万元。
二、注销四川钒钛的原因
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进行清算、注销。
三、注销四川钒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会因注销四川钒钛而相应的发生变化,但注销四川钒钛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四川钒钛的清算、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