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 2016 年5月18日、2016 年5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 2016 年 5 月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所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市场、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电梯制造领域的收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70%、93.54%和89.78%,虽然公司已积极开发下游新兴业务领域,但新兴业务距离成为公司支柱性业务仍需一定周期和持续性资源投入。因此,公司短期内来自于电梯制造领域的收入仍将是公司收入最主要来源,公司业务发展也将与电梯行业发展密切相关。
虽然从中长期来看,商业地产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旧电梯更新等行业发展推动因素依然存在,但行业短期波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直接受益于电梯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若电梯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将影响到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速度。
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包括迅达、蒂森克虏伯、通力、奥的斯在内的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的重要份额,迅达、蒂森克虏伯、通力等跨国公司在华东以及华南地区设立的电梯制造企业均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受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6%、93.41%和88.96%。如果主要客户采购计划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板、钢板、铝板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3系不锈钢板年平均采购价格在每吨19,467元与14,294元之间波动,冷轧、热轧钢板年平均采购价格在每吨3,948元与2,948元之间波动,铝板年平均价格在每吨17,046元与15,809元之间波动,市场价格近三年总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不锈钢板、钢板、铝板市场供给充足,但未来市场需求受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升,而产品售价的调整不及时,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3、厂房租赁风险
目前,公司在经营所在地苏州市拥有自有房产面积共27,205.04平方米,租赁房产面积合计为10,378.17平方米,面积为5,554.17平方米的租赁期限至2022年4月,面积为4,824.00平方米的租赁期限至2017年9月4日;子公司中山亿泰纳在其所在地中山市的生产经营用房均为租赁,房产面积为9,092.67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18年12月。
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中均明确了租金定期上调的条款,如果业务开展不力,不断上涨的租金成本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外,若租赁厂房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被提前收回或到期无法续租,致使公司需要搬迁,也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影响并带来额外的成本支出。
4、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当前人工成本上升是大势所趋,是国内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员工工资的不断提高,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近年来,公司总体人工成本上升较快,直接人工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从9.38%上升至12.40%。如果国内用工成本持续上升,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二)研发、技术风险
精密箱体系统制造需要基于系统集成设计,运用各类精密加工工艺,解决终端产品外部空气动力结构、抗干扰、易散热、增强度、减重量等技术难题。随着公司下游服务行业不断向高、精、尖型业务领域拓展,下游客户对公司设计研发、工艺技术、机器设备以及生产环境的要求将不断提高。公司需要持续提升在结构设计、样品开发、产品性能测试等方面的能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新工艺、新材料,设计开发新产品。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客户满意的产品,将对公司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王娟、韩惠明、韩裕玉合计持有公司4,564.5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76.0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韩裕玉、王娟及韩惠明合计仍持有的公司4,564.50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7.056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上述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管理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逐年提升,营业收入分别为40,951.91万元、44,326.62万元和46,240.1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73.40万元、5,708.51万元和5,389.19万元。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以及资产将进一步扩大,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将相应增加,公司将面临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各方面的挑战。如果管理层不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而持续提高管理效率,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及时调整、完善,将会制约公司长远的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向“年产电梯轿厢整体集成系统20000套等项目”和“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年产电梯轿厢整体集成系统20000套等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产能将在现在基础上大幅提高;“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满足市场对精密箱体系统产品和技术进步的需求。
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充分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到设备采购价格变化、市场变化、工程进度放缓等因素带来的项目投资额增长、无法按期实现项目投产等问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要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9,332.40万元,相应计提折旧也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收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可能造成短期内净利润未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71.76万元、5,295.21万元和7,880.68万元。若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在结算方式和信用期方面,目前的货款结算主要采取银行电汇直接结算,回款周期平均为45天,如果结算方式未来较多采用票据方式或回款周期延长,将会影响经营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导致资金成本的上升。上述两方面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3年9月25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发行人需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未申请或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比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税收成本的上升将直接带来净利润的减少。
(六)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目前经营业绩情况,同时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6年二季度完成,预计公司2016 年1-6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5%~1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0%~40%。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