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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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4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曙光西里甲5号院7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580,089,9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2533%。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579,985,4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2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公司股份104,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20,723,2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9,267,175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20,723,2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9,267,175股,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20,723,2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9,267,175股,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79,990,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9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票20,723,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22%,反对 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