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6-14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9,515,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截止2016年5月18日总股本为1,049,515,71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99,031,42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6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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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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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099,031,424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八、 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咨询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咨询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电话:0755-88393322-317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1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01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补充披露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回复:报告期内,公司的广度供应链业务、全球采购业务、深度供应链业务和金融服务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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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量和营业收入各行业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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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报中披露你公司零售加盟体系有超过1500家门店,请补充披露公司与加盟店的业务合作模式、公司对加盟店管理方式、公司与加盟店利润分成方式、收入确认时点以及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回复:公司与加盟店的合作关系如下:
1、业务合作模式:公司在业务地区成立合资公司,建立采购物流配送体系,采用特许加盟模式, 输出六统一,收取加盟费和保证金(目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暂不收取)。
2、加盟管理方式:
采取六统一方式: 统一品牌形象,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系统支持,统一管理服务,统一宣传推广,统一O2O运营
3、利润分成方式:公司按供货价出售给加盟店, 加盟店加价后售卖,不涉及利润分成。
4、公司于货物送达客户签收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遵循的会计政策: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3、你公司2013年至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19亿元、-32.80亿元和-18.05亿元,请详细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业务量增长导致的经营性占款和存货增加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主要原因
供应链服务企业在业务过程中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是业务经营的要求。广度供应链业务过程中,公司需要在代理采购过程中代垫货款、关税、增值税及其他费用,提供供应链结算配套服务,该商业模式决定了公司为客户代付的各种款项较大,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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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广度供应链应收账款较2012年度增加60,592.41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化工行业业务量较上年增长378,208.89万元,由于化工业务在代理采购过程中,公司向下游客户只收取20%左右的保证金,需垫付80%左右的款项向上游采购,导致期末应收款增加至41,563.92万元。
深度分销业务过程中需要先行支付货款向上游供应商买入货品,然后分销至下游卖场或其他终端;产品整合业务经营模式与深度业务相似。因此存在大量存货、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及服务。
最近三年,深度供应链和产品整合业务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占用资金逐年增加,增加金额分别为113,474.69万元、131,382.99万元、342,292.46万元。主要原因为深度供应链业务的业务量持续增长。深度供应链业务收入中深度380分销平台业务的收入由2012年的23.97亿元上升至2015年的201.92亿元。深度380分销平台业务聚焦于母婴、日化、食品、酒饮、家电行业,产品主要以惠氏、美素、雀巢、雅培、强生、宝洁、百事、泸州老窖、中粮等外资品牌和国内知名品牌为主,该等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大、大众认知度高、营销和广告支持较好从而使得上游供应商较为强势,“款到发货”、“现款现货”甚至是支付一定的合作保证金是该等供应商对下游分销企业的通常要求。同时,公司运作的快速消费品等产品的下游终端多为大卖场(KA)、中型超市(BC)、药店、母婴店、批发商等,下游销售终端的业务付款要求严格,需要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因此,该等产品的分销业务对资金服务的要求更高,导致公司深度供应链业务应收账款持续增加。2015年,公司深度供应链业务规模较上年增长25.88%,并且下半年,公司深度380平台完成多个外部团队的业务整合,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导致应收账款金额大幅上升。
2015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深度380分销平台新增落地合资公司近100家,快速消费品库存商品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深度供应链和产品整合业务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导致现金流出增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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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通过利用供应商的信用账期部分减少了深度供应链和产品整合业务的资金占用,但相比而言,深度供应链和产品整合业务,特别是深度供应链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公司持续的现金流出。
总体而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导致经营性占款和存货增加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供应链服务企业在业务过程中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是业务经营的要求,业务过程中消化客户应收、应付账款提供的信用支持、向客户提供资金垫付服务以及为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买断式分销服务都会产生现金流支出。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量由2012年360.30亿元增加至2015年643.91亿元,深度供应链业务规模由2012年的48.92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250.20亿元。业务量的增加相应要求运营资金的投入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在业务规模不断增大的基础上,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将会持续增加。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比例很小、对公司业务运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于2013年和2015年均为负数,但现金流量净额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比重较低,报告期内均保持在8%以内,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运转良好,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对公司的业务运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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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公司募投项目“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扩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26.98%,请补充说明在募投项目没有达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公司披露已经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实施后,预计未来三年内380平台可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实现净利润14,310.00万元、26,250.00万元、40,050.00万元。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募投项目“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于报告期末投资进度虽为26.98%。但公司通过其他自筹资金投入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项目,促使380平台于2015年度的整体效益达到1.92亿元,已超过预计第一年预计效益,因此公司披露已经达到预期效益。
5、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为13.95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1.23亿元,期末余额15.18亿元,请补充披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确认的具体依据、方法和计算过程。
回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于报告期末增值1.23亿元,主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值。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确认的具体依据为: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2-240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方法:收益法。
评估增值原因分析:评估增值121,704,170元,增值率35.21%。评估对象土地用途虽为仓储,但规划建筑性质分为仓库、办公、配套,属于工业产业升级用房,近2年深圳市房地产市场房价一直保持较高增长的态势,故造成累计增值较高。
评估计算过程: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明细表
估价时点: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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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资性房地产(出租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由资产占有方提供,评估总值包含所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
6、你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65亿元,其中商业承兑票据1.91亿元,请补充说明商业承兑票据是否存在无法承兑的风险,以及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公司期末的商业承兑票据于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到期金额为0.93亿元,均已于到期日收回;剩下的0.98亿元最迟于2016年6月份到期,该部分票据出票人主要为恒大集团及浪奇实业,客户付款能力较强,且客户前期均未出现推迟付款情况,因此公司持有商业承兑票据不存在无法承兑的风险,无需对该部分商业承兑票据计提减值准备。
7、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中市场业务费为1.27亿元,同比增长87%,请补充披露市场业务费的性质、明细以及增长的原因。
回复:公司市场业务费主要为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市场拓展费及市场营销费等费用。公司报告期内,市场业务费增长主要是公司为促进业务快速增长,增加了销售人员,从而增加了相关市场费用投入。公司2015年销售人员为5,311人,2014年为2,722人,同比增长95%,与市场费用的增长幅度基本相符。
8、请你公司对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补充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请及时按要求补充披露。
回复: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