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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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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系统内转托管
业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正式生效。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13日对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5年封闭期届满后的转换工作。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25日起,开通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泰达聚利,基金代码:162215)的系统内转托管业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6年5月25日起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自2016年5月25日起开通系统内转托管业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