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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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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恒源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恒源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1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恒源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恒源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以工商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与天津芬雷选煤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设立,其中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与天津芬雷选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芬雷”)共同投资设立恒源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芬雷”),投资经营煤炭洗选业务。

恒源芬雷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总股本50%;天津芬雷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总股本50%。

(二)审议情况

2016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恒源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投资金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恒源芬雷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天津芬雷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名称:天津芬雷选煤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4-2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党生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经营范围:选煤及煤炭加工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煤炭、焦炭、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接受委托对选煤厂、选矿厂进行企业管理;煤矿特种设备维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现金

2、出资金额:

恒源芬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以人民币现金缴付。本公司按照50%的出资比例计算,首期缴纳200万元。

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3、经营范围:煤炭深加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贸易、选煤厂生产管理总承包、选煤厂托管运营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机械、煤炭洗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及设备材料采购代理。(以工商核准为准)

4、企业管理:恒源芬雷设董事会,由5人董事组成,我公司推荐3人(含董事长),天津芬雷推荐2人。经理层由5人组成,我公司推荐2人(含财务总监),天津芬雷推荐3人(含总经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恒源芬雷是我公司与天津芬雷利用双方企业管理经验,通过成立技术力量雄厚,生产经验丰富的专业化从事选煤厂运营的公司,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煤炭洗选加工的企业管理模式,使选煤厂设备和自动化管理、生产工艺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公司煤炭洗选的经济效益。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1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恒源煤电售电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设立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售电”),投资经营购售电业务。

(二)审议情况

2016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投资金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恒源售电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对外投资相关背景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明确售电改革细节。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对电力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使售电主体入市门槛降低。相关条文分别为:删去《电力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删去《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其中“三放开”是指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意味着我国传统的电网公司单一售电模式将被打破,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同样可参与电力销售业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现金

2、出资金额:恒源售电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首期缴纳200万元。

3、经营范围:电力供应销售,电网配电业务投资和服务,电力设备运行、维护、试验,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销售、租赁,电力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电力相关的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以工商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拥有两座生产电厂及一座在建电厂,公司电厂无售电牌照,无法直接从事电力销售业务,只能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并网需电网调度同意,电价由物价局核定。由此带来售电价格、发电小时数受电网公司调度节制等问题。公司投资设立售电公司并取得售电牌照后,公司电厂可通过售电公司将电力销售给多个用户。由于面对的售电对象不再是电网公司这一唯一对象,售电价格、发电小时数受节制等问题将得到改善,公司电力经营将更具灵活性。售电公司还可根据本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探索扩大购售电区域,摸索拓展增值业务,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进行售电公司的工商行政注册已具备条件,但如何取得售电牌照的行政文件暂未出台,取得售电牌照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1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持有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营孜发电”)50%股权,钱营孜发电拟申请24亿元项目贷款,用于钱营孜低热值煤新建项目。本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钱营孜煤矿工业广场北侧,建设规模为2×350MW国产超临界低热值煤发电机组,配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工期为21+2个月。安徽省能源局核准批复确认本项目动态投资31.2亿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占20%,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

钱营孜发电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为钱营孜发电向银行申请24亿元项目贷款按持股比例50%,提供12亿元银行贷款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6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8%,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钱营孜发电经营范围主要为建设经营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及后续项目;电(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和销售等。钱营孜发电201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钱营孜发电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24亿元,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0%提供12亿元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主债务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止

担保金额:主债务人民币12亿元及利息和相关费用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钱营孜发电为公司重要子公司,为积极推进钱营孜发电电厂项目建设,加快拓展公司电力业务,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此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风险可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钱营孜发电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节约融资利息,降低经营成本。此次担保事项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4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1.6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2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9)。

现补充披露被担保对象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补充披露后,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电厂项目目前为在建项目,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由于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净利润为1.63万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刊登的《关于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