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要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周三)至2016年5月19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至2016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8人,合计持有股份145,315,5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5,000,000股的64.5847%。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代表股份145,110,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49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204,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0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代表股份3,804,7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从珍律师、朱璐妮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315,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作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对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从珍律师、朱璐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