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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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13人,代表股份147,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5%;无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帆影律师、吴钢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虞迪锋、邓铭庭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焱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出席了本次大会情况;技术总监胡仁豪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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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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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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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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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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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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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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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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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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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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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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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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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5)、(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5)、(6)、(7)、(8)、(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胡丹锋、应大成、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张帆影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36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2016]36号《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我局进行了审核。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提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说明执行的审计程序,并于2016年6月3日前报送我局。
一、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以售后租回方式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入原价为2600万元的固定资产”。请说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及交易实质。
二、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与中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将账面价值为10095691.15元的应收账款以19087108.56元的对价转让给中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将账面价值为1924680.41元的应收账款以4130360.93元的对价转让给中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请详细说明该部分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原值、账龄,转让对价确定依据,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及补充协议,并提供转让合同、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
三、你公司在4月29日《澄清公告》中提到,2016年度公司拟申请新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拟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提供最高额担保70亿元。你公司总资产16.86亿元,华铁租赁总资产为3亿元。请解释胡丹锋先生、你公司及子公司华铁租赁提供最高额为70亿元担保的可行性。
四、请提供截止目前涉诉的租赁纠纷案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涉诉对象,涉诉应收款原值、坏账计提、净值、账龄,诉讼进程等有关信息,并说明公司起诉的标准。
五、请提供经营租赁资产分项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及其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六、请分项分析本期销售毛利率波动情况。
七、请说明你公司与杭州德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关联交易认定依据,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八、请补充说明2015年度期初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九、请说明销售费用-劳务费下降较大的原因。
十、请说明公司成立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实施资金融出,同时又与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开展资金融入的原因。”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公司将对上述问题进行严谨核实,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提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说明审计程序。公司计划于期限内将回复报告报送浙江证监局,并进行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