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年5月17日,公司在前述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14点30分;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 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十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6,399,524股,占公司总股份897,866,712股的25.2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3,073,3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1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4,639,8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59,6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960%。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徐建军、杨兴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42,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59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1,16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6,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0%;595,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1%,1,161,24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9%。
(二)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59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1,16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595,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2%, 1,164,24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三)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59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1,16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595,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2%, 1,164,24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四)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1,601,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1%,弃权1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1,601,6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19%, 158,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
(五)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59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1,16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595,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2%, 1,164,24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750,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弃权1,00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750,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3%, 1,009,24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8%。
(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反对87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弃权88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875,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 884,24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1%。
(八)2015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3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2%,反对59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1,16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598,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2%,1,161,24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建军、杨兴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2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021号公告中的三(五)、三(八)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五)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1,313,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9%,反对59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2%,弃权1,16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595,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2%, 1,164,24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2015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1,313,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9%,反对59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2%,弃权1,16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1,313,6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59%;598,42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2%,1,161,24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