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6-03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雪欣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2人,代表股份374,195,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31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305,964,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57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68,230,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3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37%;反对2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2%;弃权2,8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21%;反对2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6%;弃权2,8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关于与股东台海集团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9%;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9%;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王雪欣回避表决。
《关于变更利润补偿方式之利润补偿的补充协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2015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1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69,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8%;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7%;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6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8%;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7%;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王雪欣、陈勇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892,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7%;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6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8%;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7%;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陈勇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律师:蓝晓东、何智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