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02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信控股”)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国信控股拟进行涉及本公司资产收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9月16日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10月15日起继续停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1月7日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2015年11月1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11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上述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5年12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3日披露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6年1月8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修订后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6年1月11日开市起复牌。
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本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江苏长顺信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审计及评估所涉现场工作,并正在持续推进江苏长顺信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旗下9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合法合规性手续的完善工作,但仍有部分电站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等合规性文件尚未取得。公司与各相关方正在积极跟进有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但是,受冬季火电供热机组调峰刚性上升、光伏装机大幅增加但本地消纳及外送能力欠缺等因素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江苏长顺信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旗下位于新疆(含兵团)区域部分电站2016年第一季度弃光率较2015年同期有所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信息简况》,新疆(含兵团)2016年第一季度弃光限电7.6亿千瓦时,弃光率达到52%。虽然近期天气回暖后供热机组调峰刚性下降,新疆(含兵团)区域弃光限电情况略有好转,但如后续弃光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会对相关电站经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二、 特别提示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已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03号)、2016年2月22日发布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08号), 2016年3月22日发布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16),2016年4月22日发布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18)。
(二)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事项。
(三)本公司于2016年1月9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提示,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