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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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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岛 公告编号:2016—4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1号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17人,代表股份467,60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65.76%。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467,506,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467,604,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邹艳冬律师、闫燕妮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7,520,2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5,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865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7,520,2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5,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865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6、《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7、《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76,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9,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400%;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62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8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4,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8129%;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8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4,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8129%;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10、《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325,428,800股;因关联股东孙福君担任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89,5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42,000,1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18,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84,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98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34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与议案13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1 选举吴厚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66,4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41,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8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吴厚刚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2 选举梁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梁峻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3 选举邹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886,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605%;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62,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55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邹建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4 选举王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王涛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5 选举赵志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赵志年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13.1 选举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 %;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陈树文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2 选举吴晓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吴晓巍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3 选举陈本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15,1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67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陈本洲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4 选举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丛锦秀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1 选举刘红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刘红涛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4.2 选举薛东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7,511,5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6,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54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薛东宁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5、《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507,9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94,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061%;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26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邹艳冬律师、闫燕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岛 公告编号:2016-4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式,选举杨育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并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薛东宁先生、刘红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杨育健女士简历如下:

杨育健,女,1971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行政中心总务后勤部经理、工会副主席。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1.02-2006.08,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6.08-2010.03,任公司行政事务部经理;2010.03-2013.01,任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行政事务部经理;2013.01至今,任公司监事、企业管控中心行政事务部经理、工会副主席。

杨育健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岛 公告编号:2016-5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厚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厚刚、梁峻、邹建、陈本洲、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吴厚刚担任主任委员。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晓巍、邹建、王涛、陈本洲、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吴晓巍担任主任委员。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树文、吴厚刚、邹建、陈本洲、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陈树文担任主任委员。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丛锦秀、王涛、赵志年、吴晓巍、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丛锦秀担任主任委员。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吴厚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计监察部经理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孙福君为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刘红涛为审计监察部经理,继续聘任阎忠吉、王珊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梁峻为常务副总裁兼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孙福君为副总裁兼海洋休闲业务群执行总裁、唐艳为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勾荣为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兼公司首席财务官、曹秉才为总裁助理、张戡为首席信息官、孙颖士为总裁顾问。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厚刚,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大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大连海参商会会长。2001.02-2002.06,任中共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镇党委书记,兼本公司董事长;2002.06-2004.12,任本公司董事长;2005.01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吴厚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9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1月,因“未充分披露冷水团对于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及“未及时、完整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变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梁峻,男,1979年生,博士学位,工程师。2009.01-2010.08,任本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08-2010.11,任本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副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11-2011.05,任本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1.05-2011.10,任本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1.10-2012.12,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2.12-2015.01,任本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5.01-2016.05,任本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主任、海洋牧场研究中心副主任;2016.05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主任、海洋牧场研究中心副主任。

梁峻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1月,因“未充分披露冷水团对于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及“未及时、完整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变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孙福君,男,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安环部负责人、成本控制办负责人。2012.01-2012.08,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08-2014.12,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经理;2014.12-2016.01,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管控中心总监、可持续发展部经理;2016.01-2016.04,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6.04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海洋休闲业务群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獐子岛集团大连海鲜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福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1月,因“未充分披露冷水团对于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及“未及时、完整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变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唐艳,女,1965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大连东方编译公司编辑部主任;大连粮食工业总厂财务会计;香港龙正大连办事处财务总监;通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08-2012.02,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助理、管理部经理;2012.02-2012.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管理部经理;2012.04-2013.05,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05-2014.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2014.04-2016.01,任本公司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01至今,任本公司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勾荣,女,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大连用友软件有限公司实施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集团与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总监、副总经理;2011.10-2014.05,任本公司财务与运营中心总监;2014.05-2016.01,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中心总监、海外贸易业务群综合管理部经理;2016.01至今,任本公司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中心总监。

勾荣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秉才,男,1978年生,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曾任职于大连市投资促进中心欧美部;2007.04-2008.12,任本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2009.01-2009.12,任本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2010.01-2010.02,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2010.03-2012.05,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2012.05-2014.04,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人资中心总监;2014.05-2016.01,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行政中心总监、总裁办公室经理;2016.01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企业管控中心总监、企业管理部经理、总裁办公室经理。

曹秉才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戡,男,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大连华瑞科技开发工程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泰德煤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总监。2014.05至今,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中心总监。

张戡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颖士,男,1957年生,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DP,高级工程师。曾担任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农业部海事调查处理专家组专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副会长、《中国渔业经济》编委会编委、辽宁渔港监督局局长;2007.04-2011.03,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03-2012.12,任公司副总裁;2012.12-2016.01,任公司休闲渔业业务群执行总裁;2016.01至今,任公司总裁顾问。

孙颖士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简历:

孙福君(见高管人员简历)。

审计监察部经理简历:

刘红涛,女,1970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1994.10-2000.01,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北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0.02-2008.06,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2008.06-2010.06,任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风控部稽核;2010.07-2014.01,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2014.01至今,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刘红涛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阎忠吉,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9.06,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发展研究员;2011.05,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分析员;2012.05-2014.09,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4.09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投资证券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阎忠吉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珊,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8.07-2012.09,任职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2012.09-2014.12,任本公司投资证券部证券主管;2014.12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珊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岛 公告编号:2016-5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以电话、传真和的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7:00在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杨育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育健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杨育健女士的简历刊登在2016年5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