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8 证券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2016-037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3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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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6.52%股份的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进一步优化兖州煤业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公司根据资金需要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将该临时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授权有关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则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继续存续;在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时,则到期兑付。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本次发行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8)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限制
本次发行债券附设延期支付利息权。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议事等确定延期支付利息相关条款。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11)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本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及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期限、续期选择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措施)、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②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续期选择权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本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③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④办理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⑤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发行工作;
⑥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宜。
(12)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董事会及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本次发行,且本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本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4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6月3日9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3日
至2016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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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2项、第14-19项议案详情请见日期为2016年3月29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上述第13项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告及2016年5月20日的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1、12、13、14、15、16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附属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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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8 证券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6-03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煤业”、“发行人”或“本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本公司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一、关于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兖州煤业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二)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则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继续存续;在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时,则到期兑付。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发行对象及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本次发行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八)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限制
本次发行债券附设延期支付利息权。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议事等确定延期支付利息相关条款。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本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及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期限、续期选择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措施)、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续期选择权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本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发行工作;
6.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董事会及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本次发行,且本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本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变化,2015年、2014年、2013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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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预案所采用的财务数据中,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并已针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3月的财务报表已适用上述新准则。
1.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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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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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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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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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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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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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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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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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注:2016年3月31日及2016年1-3月相关财务指标已经年化处理。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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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2,569,947.40万元、13,368,012.60万元、13,906,196.20万元和13,770,342.30万元。201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13年末增长6.35%,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长4.03%,2016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15年末减少0.98%,从总体上看,公司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增加了对外投资所致。发行人总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13年至2015年,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下降。
(1)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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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3,142,869.40万元、3,855,736.80万元、4,805,287.60万元和3,597,428.50万元,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0%、28.84%、34.56%和26.12%,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相对稳定。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上述各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61%、87.91%、90.09%和86.38%。
(2)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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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9,427,078.00万元、9,512,275.80万元、9,100,908.60万元和10,172,913.8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5.00%、71.16%、65.44%和73.88%,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上述各项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81%、92.57%、93.19%、84.52%。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体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8,314,242.70万元、8,982,623.80万元、9,606,142.90万元和9,301,879.40万元,2014年末、2015年末发行人总负债同比分别增长8.04%、6.94%,2016年3月末总负债较2015年末减少3.17%。发行人总负债以非流动性负债为主,其占比呈波动下降趋势。
(1)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866,534.80万元、2,954,335.20万元、4,115,588.30万元和3,919,601.80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48%、32.89%、42.84%和42.14%。从债务结构看,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上述各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08%、84.39%、89.31%和93.26%。
(2)非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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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447,707.90万元、6,028,288.60万元、5,490,554.60万元和5,382,277.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5.52%、67.11%、57.16%和57.8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上述各项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19%、94.54%、94.85%、94.76%。
3.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650.40万元、589,545.90万元、281,792.40万元和-29,689.80万元。2015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减少52.20%,主要原因为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所致。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8,758.60万元、-708,919.00万元、-669,066.10万元和-341,099.50万元。2015年,发行人投资性活动净现金流出额较2014年减少39,852.90万元,主要是公司向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到期收回所致。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2,289.00万元、1,076,689.40万元、671,748.40万元和-85,872.10万元。201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7.61%,主要由于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近年来,为满足持续增加的项目融资需求,本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大了外部融资力度,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保持现金流平衡。
综合来看,本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能够良好满足现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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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期偿债能力方面,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1.10、1.31、1.17和0.92,速动比率分别为1.04、1.24、1.12和0.87。2013年末至2015年末,公司负债规模持续增长,流动负债占比大幅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所有波动。总体来看,本公司流动比率一直保持在稳定水平,速动比率也较为稳定,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在资产负债结构方面,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本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14%、67.19%、69.08%和67.55%,资产负债率始终维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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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872,658.90万元、6,532,613.30万元、6,900,738.20万元及1,176,836.00万元,2014年及201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24%、5.64%。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2.33%、19.23%、14.52%和18.48%,2015年发行人毛利同比下降4.7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煤炭生产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所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66%、4.09%、1.91%和2.68%,在同行业中维持在较高水平。
此外,2013年度至2015年度,公司期间费用持续下降,以管理费用为主。2015年,公司期间费用为同比减少7.22%,其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分别下降12.39%和19.0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2.16%,主要是由于借款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增加所致;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减少65.92%,主要原因为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煤炭销量和价格下滑导致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公司投资收益6.09亿元,主要是减持申能股份、连云港股份获得收益3.01亿元及按权益法核算的华电邹县发电公司、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的投资收益3.32亿元。
总体来看,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上升,但受煤炭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影响,公司利润同比大幅减少,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作为我国大型煤炭企业之一,煤炭业务仍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五)未来业务目标
展望未来,世界经济复苏依然缓慢且不平衡,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传统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煤炭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利用国家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煤炭行业脱困升级的政策契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做好各业务协同发展。
兖州煤业将以更加开放性的视野和市场化的理念,创新创效,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公司由煤炭生产商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实现经济运行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增长,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盈利的可持续性
现阶段本公司以煤炭开采、煤炭销售为主要盈利来源,在煤炭领域确立了绝佳的市场地位。在过去几年,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兖州煤业依然可以保有超过20%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预计未来几年,受市场倒逼和国家化解过剩产能、供给侧改革等政策影响,经济结构和质量逐步改善,国内外煤炭市场供需矛盾或将缓解,价格有望探底趋稳,这更为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并为本公司业务带来巨大增长潜力。
本公司稳健的成长方式,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和丰富的融资渠道,为未来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保证了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51.46 亿元,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 398.08 亿元的 88.2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