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16-06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3楼牡丹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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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娄健颖女士、副总裁李康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红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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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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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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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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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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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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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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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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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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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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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人选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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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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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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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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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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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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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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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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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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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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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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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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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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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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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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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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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公司与增资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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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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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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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议案名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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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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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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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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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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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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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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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共审议26项议案,15项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议案21、议案2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田孝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