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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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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6-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2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8,648,4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89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8,644,5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8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投票无中小股东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3、《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6、《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9,611,0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票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票0股。

关联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本次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99,033,535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7、《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8、《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644,5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票3,9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干春晖、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斑、王栗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蓝丰生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