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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6-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6-02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后又申请于2016年2月29日继续停牌,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分别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2日、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6)、《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3),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有关各方就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做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就被收购标的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因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公司目前无法在2016年5月20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书。根据境内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书,且公司有意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则应就相关事项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如公司未能在2016年5月20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书,则同意公司不晚于2016年8月19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复牌;同时就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披露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25)。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3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在2016年8月19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或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继续停牌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前述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协助并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开展各项工作,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