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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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6—01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5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赵文旗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商请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拟推荐邵阳先生接替赵文旗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议案如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附:邵阳先生简历

邵阳,男,汉族,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5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16- 02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3日

至2016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5月24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 2016 年6月12日9:00 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证券部

邮编:116011

联系电话:0411-84498968/84498969

联系传真:0411-84438755

联系人:郭晶、秦佳佳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